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一般公司列報交際費經常認為只要索取統一發票便可列報,但若取得特種行業之發票,就有可能被國稅局剔除。由於特種行業產業性質特殊,常常經營項目不變,但每隔一兩年可能就換名字或倒閉,國稅局日後查核憑證時,常因發票勾稽不上,會視為虛設行號所開的不實憑證;更多特種行業是非法經營,雖然會因客戶需求提供發票,但事實上卻是虛設行號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交際費限額非常低,即使公司使用也經常被剃除,何況將個人交際費拿到公司申報?況且交際費太高,國稅局也會關切,反而容易查出更多問題。
交際費限額可以上網搜尋就有交際費限額計算公式,依公司實際情況帶進去計算就知道會不會超限。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依查核準則第62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另第80條規定:營利事業列支之交際費,經依規定取有憑證,並經查明與業務有關者,應予認定,但其全年支付總額,以不超過規定限額為限。因此,兩套帳公司常拿私人交際費憑證(也有打公司統一編號)或喜帖或訃聞來列報交際費。一般只要取得憑證且不要超過限額大都不會被剔除補稅。但請注意支出金額要合理,若有送人貴重物品(金銀珠寶或古董),請務必與公司業務有往來,否則會依62條直接剔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