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為開立發票之特種稅額之行業,若開立之發票有台財字第0910455492號規定之情事,自然得一體適用。另【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係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訂定之,而稅捐稽徵法係規範一切法定之國、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稅捐之稽徵,因此自然包括營業稅(不管是一般稅額或特種稅額)之稽徵。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匡宗臺
榮譽會計師
A:陳 先生/小姐您好
台財字第0910455492號主要是說明發票書寫錯誤部分,只要有開立發票就符合相關規定,並無區分加值型及非加值型,除非為小規模營業人不開立票。另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也是比照辦理,除非法令另有規定排除,如無規定就適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