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一、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扣繳義務人給付薪資的時候,應該按照下面的規定辦理扣繳:
1.扣繳義務人給付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其薪資扣繳方式如下:
(1)可按照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的規定扣繳,或按照 全月給付總額扣繳5%,由納稅義務人選擇一種辦理;每月薪資如採分次發放者,應按全月給付數額之合計數計算扣繳稅,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
(2)每月薪資如採分次發放者,應按全月給付數額之合計數計算扣繳稅額。但獎金、津貼、補助款等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及兼職所得,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按其給付額扣取5%,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自100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 (108及109年度為84,501元),免予扣繳。
(3)如果是碼頭車站搬運工或營建業等 可按照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的規定扣繳,或按照全月給付總額扣繳5%,由納稅義務人選擇一種辦理;按日計算並按日給付酬勞的臨時工,工資免予扣繳,但是扣繳義務人仍然要依照規定填報扣繳憑單。
2.給付給非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按照給付額扣繳18% 。自98年1月1日起,上述非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之1.5倍以下者,按照給付額扣繳6%。
3.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所領取政府發給的薪資,按照全月給付總額超過新臺幣30,000元的部分,扣繳5%。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二、如何申報(繳款)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44W11
三、1、演講費為聘請專家、學者於公眾集會場所之專題演講,無固定之場所、時間及對象。
2、但授課程雖名為專題演講,但因係在上課場合為之,有上課之性質者,仍屬薪資所得(即鐘點費)。
授課講師費與演講鐘點費的性質不同,前者是屬薪資所得,須按照規定辦理扣繳,後者是定額(18萬元)免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温櫻貞
榮譽會計師
A:※扣繳:
扣繳單位於給付所得時,將所得人應繳所得稅依規定之扣繳率(參考扣繳標準)預先扣下,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庫繳納,且依規定填寫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向稽徵機關申報及寄交所得人辦理結算申報者,稱之為扣繳。
※代扣所得稅之報繳手續:
1.填報繳款書〈依所得類別分別填單〉-->可至自動繳款書-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44W)下載繳款書
2.屬居住者-->扣稅款後,次月十日前逕向公庫或銀行繳納(如:2/5支付1月薪資,扣繳稅款5,200元,扣繳義務人須於3/10前至公庫繳納此筆稅款) ; 屬非居住者者扣繳後十日內逕向公庫或銀行繳納
3.每年1/1-1/31前填妥扣繳暨免扣繳憑單逕向國稅局申報(可網路申報)
*扣繳制度-口訣
■扣:給付時依規定時間扣繳率扣取稅款
■繳:依規定時間內向國庫繳納稅款
■填:填寫憑單、申報書
■報:依規定時間向國稅局申報憑單、申
報書(申報方式:人工、網路、媒體)
■送:憑單交所得人申報綜合所得稅
※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
執行業務所得
˙稿費、版稅、講演鐘點費等
*上課鐘點費與講演鐘點費之區分:公司機關、團體、事業及各級學校,開課或舉辦各項訓練班、講習會,及其他類似性質之活動,聘請授課人員講授課程,所發給之鐘點費,屬同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所稱薪資所得。(74.4.23台財稅第14917號函)
*區別:
1.薪資:照排定課程上課,具招生、訓練性質
2.講演鐘點費:於公眾集會場所之專題演講
*徵文比賽或美術作品比賽,得獎作品發還參加者,屬競技競賽;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為稿費性質。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