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 公司購買道具,若金額大於8萬元,可列為資產,若小於8萬元,可列為雜項購置,拍攝時發生之交通費可列於旅費支出,餐費若為提供員工伙食,可列為伙食費,其他可參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之規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實務作業上不適合將這些費用歸屬在同一個科目中。
(2)對專案的管控,應該另行使用專案項目(可利用電腦系統中的部門別或專案別),將想要管控的相關費用歸屬在專案項目中。
(3)如果公司系統能另行接受專案的處理,各項費用分錄就不須改變。只要在輸入時加註專案項目編號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