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5條之1,營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應停止其購買統一發票:一、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二、擅自歇業他遷不明。或依稅籍登記規則第11條,若遷離原址,逾六個月未申請變更登記,經稽徵機關通知仍未辦理者,會被撤銷稅籍登記。因此,建議貴 公司應盡速與國稅局聯絡辦理變更登記營業地址方為良策。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曾伊齡
榮譽會計師
A:Hi 你好:
國稅局通知沒有營業,應該是國稅局查訪時,公司可能有他遷不明或是無實際營運的情形,跟本有身有無申報租金應該沒有關係,若是申報租金支出,則會變成出租人(房東)有該筆的租賃所得,所以應該要看實際問題是如何產生,針對問題去解決才是正確的方向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