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1.沖轉原記帳分錄即可:借-現金 貸-廣告費
2.若人力公司之前有開立發票給貴公司,則取得發票時,原分錄尚有5%營業稅要記錄;取得折讓單時,亦要將折讓單上的5%營業稅沖轉,並請記得申報401(每二個月發票之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