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依據所述, 是否需要扣繳,需要判斷提供勞務是否完全在境外,以及該項勞務使用或結果是否完全在境外, 如果皆在境外提供及使用, 則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並無扣繳問題。但如果提供及使用勞務並非完全在境外, 則須依境內及境外相對貢獻程度者, 再計算及認定應歸屬於我國境內來源所得,而予以扣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