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1.機關團體,"不符合"免稅規定的意思,可否請您說明清楚?因創設有關支出大於非銷售收入(會費、捐贈...),從支出面來看,已符合。
2.來文內容有非銷售收入,是否係提供勞務的收入?或是捐贈收入?
例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除了會員的會費外,對會員及非會員提供收費的教育訓練課程、承包政府及民間各項結構工程的檢測收入。
上述收入,除了會費為非銷售收入外,其他皆為應稅銷售收入。
3.來文之股利收入,是否為取自國內營利事業?
4.如果屬於機關團體,且符合免稅標準第2條規定免稅要件,有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取得之股利或盈餘,計算應稅所得時,請參考台財稅字第10704517770號令,即如同唐會計師的算法。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本例107年銷貨收入60萬,但沒有告知銷貨成本及費用。故暫視為【銷貨所得】60萬(即已扣除銷貨成本及費用)。
2. 另假設股利收入10萬--並未包括在--非銷售收入310萬中。
3. 求解:(1)非銷售貨物或勞務之虧損=(310萬+10萬-490萬)=(-170萬)。此為得列入銷貨中扣除之不足支應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
(2)銷貨之課稅所得額=60萬-170萬=(-110萬) ★ 則107年無課稅所得金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