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公司所訂做物料,雖已先預付訂金50元,因為廠商尚未完成交貨程序,該物料之所有權亦未移轉給公司(相對而言該物料之風險也未移轉由公司承擔),故於10/23廠商開立發票給公司時並不能以進貨入帳,但因發票上含有5元之進項稅額,您又稱公司要先報營業稅(如不先報而是等進貨完成後再報,則此時可不做處理或只在日記上備註即可),建議您先借進項稅額5元、貸應付帳款5元,於申報營業稅時再沖轉進項稅額,進貨完成時,借進貨100元、貸預付貨款(用預付訂金也無妨)50元及應付帳款50元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