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上元
榮譽會計師
A:依您的情況該監看系統之所有權應歸屬公司,若是,假設該支出金額相對於財務報表上其他項目之金額而言相對微小,基於成本效益之考量,將該筆支出直接費用化較為簡單(暫不考慮稅的問題)。另由於監看系統效益或使用期限通常不短於一年,公司也可基於重大性原則及成本效益考量,自訂某金額以上予以資本化(但建議公司會計原則應一致),並於租賃期間(假設該車輛是營業租賃)與該租賃增添物耐用年限二者之較短期間中加以分攤,認列為折舊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