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應該回歸銷售課程或舉辦活動主要是出售實體產品或提供一種無形的體驗或感受, 如果是銷售貨物則重點在於所有權的移轉, 買家消費主要在於取得所出售的實體產品, 有如果銷售勞務重點在於取得你所提供的無形服務, 而不在於取得所有權, 因此如果銷售課程或舉辦活動較偏重於提供知識的傳授及無形的體驗及感受, 則應屬於銷售勞務, 但最終還是要公司依實際經營模式進行分析及判斷。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