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依所述在網路上銷售課程, 性質類似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利用網路接受上網者訂購貨物,再藉由實體通路交付),依規定符合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 因此依據現行一般營業人課稅標準,如果網路賣家每個月在網站銷售額未達到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並無營業稅問題,但是一旦當月的銷售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