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就行銷策略及民法規定而言,採買賣或居間之交易,涉及法律權責、商事文件製作及營業祕密維護等利害關係之量,尤以是否承受貨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為契約重要因素,何者有利於企業,公司必有最佳抉擇。財會部門雖可事前提供意見,但事後是否該按進銷貨處理或僅列為佣金收入,仍須依據有關憑證判定之。如單純僅為降低所謂營業收入額及簽證費,而提議將實質買賣變更為居間仲介,似宜再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貨物由公司出口或供應商出口, 主要牽涉收入是帳列營業收入總額或營業收入淨額(佣金), 而判斷方式主要還是要檢視與買方的約定或契約, 其中因素在於誰對客戶對產品負主要責任,誰承擔產品存貨的風險,誰有權利決定所售產品的定價,呆帳風險由誰承擔, 如果上述皆由供應商負責, 則偏向帳列營業收入淨額(佣金), 至於除上述判斷外, 是否有其他因素, 則視公司經營策略及管理而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