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可選擇選擇查帳或書審方式,請評估貴公司年度的營業額與帳務完整性及獲利率,以決定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方式:A.同時符合下列4項條件者可採擴大書審(1.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2.結算申報書表齊全。3.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在規定標準(貴行為7%)以上。4.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B.不符合擴大書審條件者或獲利低但有完整之進銷憑證者可採查帳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