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有內外兩套帳者其對外提示之財務報表數據必然失真不足採信,貴公司能整合為一套帳,作法值得肯定。會計制度之設計,非公發公司應遵循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之規定處理;碰到與稅法有抵觸部分,則於所得税結算申報時再自行帳外調整,填報於「自行依法調整後金額」欄解決之。財税整合時,如屬超過法定限額、報備程序欠合、財税認定之損益實現年度不一致、憑證形式要件不完備或攸關文件不齊全等等不涉及違章事項,均允許依前述自行帳外調整申報而無窒礙。因此一套帳整合,首要在於管理階層之政策執行力及主辦會計影響力,建立依法行事理念,對於商務處理有逃漏税或幫助逃漏税情事,要儘可能避免或慎酌替代方案;即一切收入均須依法定程序及商業常規處理,一切成本費用均公私分明及取得合法憑證(含扣免繳申報)。換言之,只要注意踐行法定申報義務勿涉及違章,財税整合上之差異均得自行帳外調整而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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