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存貨一般是用公司資產交換所取得,例如:拿1000萬買入存貨一批,將存貨賣了1200萬,所以帳上營業收入1200萬;營業成本1000萬;營業淨利200萬,但如果存貨只賣了一半,則營業收入600萬;營業成本500萬;營業淨利100萬。未出售的存貨則是成本價500萬在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50條規定,尚未出賣的存貨在帳上原則上應以成本計價,但若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售價減銷售費用)可以估計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作為存貨成本減項,也就是以淨變現價值計算。所產生之存貨跌價損失可以作為銷貨成本加項。上述採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估價者,一經採用不得變更。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