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公司在國外募資,如果公司是中華民國公司,國外募資後出資者變成國內公司的外國人股東,單就募資行為,並沒有所得產生,故沒有稅賦問題。
但另有兩項問題需要考慮:
1. 外國人投資國內公司,基本上需要向投審會提出投資申請。
2. 後續年度公司如有分配盈餘,則外國股東收到國內公司配發的股息,需要就源扣繳繳納外國人股東的營利所得,稅率高達21%,可參考下列網址說明:
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1281/7609948329430020125?tagCode=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在國外進行群眾募資,原則是屬於境外所得,但群眾募資方式很多,會涉及是有償或是無償之行為,如有償者需要提供商品或勞務給境外人士,期營業稅與外銷商品或勞務之稅務處理相同,如為無償者,所募得款項列為境外所得,列為公司之基本所得申報繳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