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您好!所詢父親將公司的股份110000股轉讓小孩,淨值30元,每股成本10元,不能將每股金額切割,以110000*@10元當做買賣,110000*@(30-10)當作贈與。應該以110000股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規定,以股票移轉當日評定的公司淨值(原則以帳面淨值為準,但有不動產者可能要重估加計)除以股數之每股金額計算其贈與總額,而不是以面額當作單價。如要部分改為買賣,應按股數分別處理,並保留真實金流證件備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江文生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如果是未上市、上櫃且非興櫃的公司股票(或股權)或是獨資合夥商號的出資額,則是以該公司或該商號資產淨值來計算贈與額,是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之規定。那您這邊想要部份贈與,部份買賣,是可以同時進行的,只是重點會在資金流程,小孩以前年度是否有受贈現金,或是本身已經工作,有能力支付價金去購買股份,如果確實都有,那也沒有資金的回流,國稅局是會接受這樣的買賣行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