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支付技術移轉價金,訂定之契約價金須合乎一般常規。所詢如係支付國內法人股東,應取得統一發票及契約證明;支付居住國內個人股東,應有收據及契約證明並依規定扣繳税款。所詢如係支付國外法人股東及非居住國內之個人股東,除應有契約證明及取得對方發票(lnvoice)或收據外,已辦理結匯者,應有結匯證明文件;未辦理結匯者,應有銀行匯付或轉付之證明文件,並依規定扣繳税款。其屬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1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者,應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適用免稅規定之證明文件。至於會計處理,宜先記列「無形資產」項目,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再按期攤折,轉列為製造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取得技術移轉而支付股東法人技術移轉價金, 需有統一發票及契約證明, 而這技術移轉金性質類似無形資產, 因此如果公司判斷該技術移轉具有未來經濟效益, 且與該技術移轉的成本可以可靠衡量, 則公司可以以無形資產-技術移轉入帳, 並就該無形資產經濟效益或契約上使用期間評估攤銷年限, 並以此年限, 逐年攤銷無形資產, 帳入攤銷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