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儲貨用棧板之會計項目以「雜項購置」記載,列為營業費用;但製造業亦可依其用途列為製造費用。
贈送客户自產樣品,會計分錄借記「廣告費」貸記「存貨」,可免開發票,但須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條規定,於產品或商品上印有贈品不得銷售字樣,並於帳簿中載明贈送物品之名稱、數量及成本金額,並取得受贈人書有樣品品名、數量之收據,但贈送國外廠商者,應取得運寄之證明文件及清單,憑以認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