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1.帳上應列職工福利or薪資,係依是全員一致來區分,如果全員一致,則列為職工福利;不一致,超過的部分列為薪資。
2.職工福利為其他所得,沒有二代健保;薪資有二代健保。
3.年節購買禮品,如果用抽獎方式,則屬於機會中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葉尚明
榮譽會計師
A:年節購買禮品送員工,帳上可列薪資或職工福利;列薪資方便日後做扣繳申報或是調節時不會漏了。或列職工福利,應注意職工福利依查核準則第81條相關規定。
金額為購買的含稅金額。應申報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免扣繳憑單給付所§88條規定應扣繳稅款之所得,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扣繳義務人得免予扣繳。
扣繳義務人對境內居住者全年給付額不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得免依所得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江文生
榮譽會計師
A:合法是一定要列員工的薪資所得,也要列單申報,常態的禮品應該不至於太昂貴,所以扣繳是不需要的,除非扣繳稅款有超過新台幣二仟元,才需要扣繳稅款。如購買禮品送員工,就依內含營業稅之金額列為員工之薪資所得,以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