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發放員工紅利是屬於獎金的發放,公司會考量員工的貢獻度,出勤情況等,員工請長假(產假等),相對的工作,會加重其他員工的負擔,當然在發放獎金時,會予以考量。
2、要不要扣除,要考量公平性及各員工的貢獻度,這些都是公司內部自治事項,一般來說,請了長假的員工,會造成公司一定的困擾,如增加原有員工的工作,增加臨時人員等之支出,所以,要領到獎金的機會是少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員工紅利巳費用化,應正名為員工酬勞並於公司章程訂明以當年度公司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之,至於各員工發放辦法屬私法自治,由公司董事會議訂,政府並不干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