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以下幾點供您參考:
(1)外部投資人對其想要投資事業認同與看法。
(2)投資後,現有投資人股權稀釋後,是否權益喪失狀況。
(3)新投資人對事業管理之介入程度為何?與舊投資人如何劃分權責?
(4)事業經營之盈虧是否有一套認同機制。如開股東會同意。
(5)若還有其他問題(如要求企業上市櫃年限、股份不可轉讓等),最好簽一份書面「投資協議」,以確保雙方權義。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