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既然是新創企業,員工人數必然不多,且一人可能身兼數人工作內容。在設計組織架構時,宜扁平化,兼任工作時應防舞弊發生,不要一個交易從頭到尾一人辦理。應設立控制點(複核人員)加以牽制。另保管現金財務人員,與會計記帳不要同一人。銀行印章應由不同人保管,不要大小印放在同一人身上。最重要是適當授權管理,若負責人或主管都要事必躬親,不僅累死,還可能無法傳承。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