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採用分批成本制來計算批次產品成本,若生產或接單不穩定,不一定要用正常產能設定預計製造費用分攤率,可以改當期預計產能,以避免製造費用分攤差異過大。若貴公司3月前未接單,按分批成本制就無製造費用,所發生之費用應視為營業費用入帳。3月以後接單所發生之工坊成本,仍應按分批成本制(預計製造費用分攤率)採計算成本。當實際製造費用與已分攤之製造費用所產生之少分攤製造費用,可以作為當期銷貨成本加項或分攤至期末製成品、在製品及銷貨成本中,不應轉列營業費用。貴公司採用分批成本制所計算產品成本若與實際成本制落差太大,在產品定價決策上,宜注意預計製造費用分攤率之合理性,以免產品銷售產生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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