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因為我國外交部係以序號方式換發印製新護照,因此換發護照不會拿到舊號碼,建議保留舊護照,可以省去日後政府機關登記問題;2.由於公司
登記表上的董監事名冊應為公司(分公司)申請營業設立登記應備文件,若非負責人變更及其他變更事項(如營業地址、營業項目、名稱組織及資本額等),應不需檢附董監事名冊;3.因為僅換發護照而更新護照號碼,且已保留舊護照,可證明未變更董監事情事,應可待日後有變更董監事時,再提出變更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