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你好,澳門人已經向投審會申請投資許可,之後希望改為以公司方式投資。此時有兩個不同的處理方法:1. 如果只是申請核准,但商號尚未登記,則只需自己打一份公文,申請廢止投資案。2. 如果商號已經設立,則必須向投審會申請撤銷投資,請依下面網址填寫僑外F表即可:
https://www.moeaic.gov.tw/businessPub.view?lang=ch&op_id_one=1
但後續澳門人要申請開設公司並申請居留證的話,就是到比較複雜的法規跟後續處理程序,申請門檻也比較高,這部分建議商請會計師面對面討論會比較好。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