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依據所得稅法第92條,公司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查核。這跟有沒有幫員工保勞健保及退休金,並無關聯性。
沒有報薪資支出,也就是沒有依規定在每年一月底前開扣繳憑單給員工,依所得稅法第114條,若在沒有扣繳稅款的情形下,逾期未申報被國稅局查到,會被罰1500元,若自動補報則減半處罰。
至於容不容易被稽查,這實在不好說。
事實上,很多案子被國稅局查,是因為員工的檢舉,所以很難說容不容易被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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