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實務上許多中小企業幫自己親戚及朋友加保並提撥退休金,但不實際給付薪資,且保費及退休金都是當事人自己支付,並不是公司負擔。因此若沒填扣繳憑單,易被認為是上述情形,則該公司入帳之保險費及退休金在稅務上,屬於非本業所應負擔之費用,應剔除補稅。但當事人若真的是員工,只是公司要幫員工逃漏綜所稅,故意不報(或低報)薪資扣繳憑單,如此公司顯幫助他人逃漏稅,有租稅上之罰則。至於是否會容易被稽查,若人數多的話,易被查出,否則不易被查到。但請注意,該當事人(非公司員工)不要經常在國外,此易被國稅局查帳時查到。以上是我的經驗,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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