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廣告費係屬銷售費用,縮然金額50萬很大,但對於未來不一定會有經濟效益(相對增加收入),因此會於當期認列費用不會資本化再攤提。除非是租用看板或廣告車之廣告費,會依租約期限將費用攤提,否則應直接入當年度費用。若貴公司真的想以未攤銷費用入帳,再分年攤提,若該廣告是要媒體撥放,可以自行預估預計撥放幾年來攤提。若是印刷品廣告(如產品目錄或宣傳紙)可以將其廣告費與印刷費合計作用品盤存或預付費用,依印刷品耗用數量來轉列當期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