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曉琪
榮譽會計師
A:公司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之公司(註:某些行業會限制在一千萬元以下),申報純益率高於同業代號標準規範之「書審率」,並準時申報且繳納稅款,,其申報案件國稅局得予以書面審核。來函所問1.只要帳載金額的純益率大於擴大書審的純益率,仍可照舊使用書審。
2.擴大書審申報之課稅所得額=(全年營業收入淨額+非營業收入) x 書審率,亦即營業收入是以銷貨淨額來計算,銷貨淨額即是銷貨總額減除銷貨退回及折讓。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