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曉琪
榮譽會計師
A:依所得稅法第11條,本法稱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執行業務者係提供專業性勞務,而建築師提供之勞務,係依法規應經考試及格領有建築師證書始能執業。至於建築師是否成立事務所均不影響其收入為"執行業務所得"之性質。故 1、一月扣繳時,是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2、未達2萬不需要先扣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若您確認該個人確有建築師證照,您給付時應扣繳稅額10%,若該次扣繳金額未超過2000元(也就是給付未超過2萬)則免予扣繳,但仍應法填扣繳憑單,並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若該個人無建築師證照,則屬兼職所得,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起扣標準者(目前為73500元),免予扣繳,仍應法填扣繳憑單,並以薪資所得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