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良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建議貴公司先仔細探究成本無法提供之原因為何?如僅因未符合查準58條第1項所定,無法提示詳細成本分析資料,可請會計師查核有無同條文第2項超耗情形後,核實認定成本並簽證;又因無法提示成本分析而自行剔除帳載成本,使申報毛利率高達部頒同業毛利率標準,自無不可。但,如係因其他未合法規之原因(例如:未能取具合法之進項憑證,致缺憑),即便申報毛利率已達部頒同業毛利率標準,惟當會計師按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第15條規定執行查核工作時,亦恐難合法完成簽證。
【法令參考1-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58條】
第1項規定:「製造業已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設置帳簿,平時對進料、領料、退料、產品、人工、製造費用等均作成紀錄,有內部憑證可稽,並編有生產日報表或生產通知單及成本計算表,經內部製造及會計部門負責人員簽章者,其製品原料耗用數量,應根據有關帳證紀錄予以核實認定。」及第2項規定:「製造業不合前項規定者,其耗用之原料如超過各該業通常水準;超過部分,除能提出正當理由,經查明屬實者外,應不予減除。」
【法令參考2-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第15條】
二、營業成本:
(一)抽查原料、物料、商品之入帳基礎是否合於規定,並取具合法憑證。
(二)進貨或進料發生損失者,應查明是否受有保險賠償,是否取具合法憑證;其有退出、折扣、折讓情形者,應查明是否核實列帳。
(三)外銷事業,有進口原料者,應查明其稅捐之處理,是否合於規定。
(四)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及副產品之期初盤存,應查明是否與上年度核定數量及金額相符;其未經核定者,是否與上年度申報之期末盤存數量及金額相符。
(五)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及副產品之成本計算,應查明計算方法之採用,是否合於規定;計算是否正確。
(六)製造業之原料耗用,經簽證依帳證紀錄核實認定者,應查明製造過程相關帳證表單及成本紀錄是否確實合於規定,並將查核內容、程序及結論作成翔實紀錄;經計算超耗者,應敘明所依據之耗料標準、計算方法及內容。
(七)如有廢料及下腳,應查明其處理,是否合於規定。
(八)直接人工與各項製造費用支出,除應與原始憑證帳表紀錄核對勾稽外,應參酌其成本會計制度,就生產過程各項相關紀錄,互為勾稽查證,比較分析其正確性。
(九)營建業建屋出售者,應查明其銷貨成本之計算方法,是否合於規定;計算是否正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貴公司因公司成本無法提供,擬採直接用同業毛利率,採稅簽申報營所稅,建議還是與簽證會計師討論,如會計師評估結果可行並予以簽證申報,原則是可適用盈虧互抵,但詳情還是由簽證會計師來評估較為準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