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稅捐稽徵機關給予二聯式統一發票,係專供銷售貨物或勞務予非營業人;2.非營業人應無申報營業稅進項稅額需求,應不會主動要求重新開立,故追回發票確有難度;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對此似未定相關罰則,建議詳細參閱統一發票開立說明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規定,以符合規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