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如甲公司原由境外進口台灣沒有報關,沒有報關單證--對海關來說就很難用退回進口貨物的條款辦理。因此甲公司可改按一般正式出口方式報關辦理。應收應付互抵--就【帳款】而言與退貨效果一樣。
(2)向國外進貨一般都會有Invoice、合約、訂貨單或Email等往來文件、相關貨運文件等,上面都有雙方公司以及貨物名稱--可供查證。退貨一樣,也都會有雙方協議退貨的往來文件、出口報關以及相關貨運文件等。
(3)至於這些文件是否符合境外乙公司所在國的稅務規定,甲公司可在合法範圍內盡量配合乙公司的需求配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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