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5條規定,資金之使用,包括資金借貸、預付款、暫付款、擔保、延期收款或其他安排。其中所稱之擔保,包含為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也就是以背書方式保證被背書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負履行債務責任,即保證人應承擔被背書人無法償還債務的信用風險,是以營利事業為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以取得金融機構貸款,應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規定,按營利事業常規交易方法申報手續費收入;2.一般係以實際動用之加權平均金額,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規定,調增手續費收入;3.由於係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規定調整,恐無法也無相對應費用可供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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