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以個人名義非工作室打臉書廣告,若有廣告所得,其所得將由原先歸類為營利事業所得轉變為個人綜合所得;2.需與廣告所得給付人協議綜合所得之分類,例如分類為執行業務所得或薪資所得或其他所得等綜合所得十類所得;3.廣告所得給予人若為營業人,需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依所得類別及給予金額辦理扣繳所得稅額及申報事宜,廣告所得給予人若非營業人,則不須辦理扣繳所得稅額及申報事宜;4.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綜所稅結算申報時再將廣告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其中已由營業人扣繳稅款,得為扣除或退還;5.給付廣告所得為營業人,先辦理扣繳所得稅額及申報事宜->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再將廣告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得扣除或退還已由營業人扣繳稅款);6.給付廣告所得非營業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將廣告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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