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3條第6項規定[租金收入]於承租人為營業人且單次給付金額達新台幣2萬元,應按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現行補充保險費1.91%)扣取保險費,並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填具繳款書,向保險人繳納,故補充保險費=10萬*1.91%=1910是房東負擔,公司代為申報繳納;2.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5項規定[租金收入]於給付時扣繳10%所得稅,故應扣繳所得稅=10萬*10%=1萬是房東負擔,公司代為申報繳納,並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並報理扣繳申報繳納;3.因此實際給房東的錢是10萬-1萬-1910=88090,在公司帳上的租金支出為10萬,惟補充保費及所得稅款為房東自己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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