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流程的設計除需財務及會計應各自獨立,以互相牽制,防止舞弊發生外, 尚可以將重要職責交由自己。目前只有針對傳票簽核作為營運的控管, 而對於接觸現金風險較高的職位, 建議可以由自己執行。但不是出納由自己執行, 就不會產生舞弊的可能, 因此尚需考量每個職位所負責執行的工作予以書面化,以達到分工的效益; 實施輪調或休假方式, 以收核對牽制之效; 分析比較財務數字營運異常之處, 並深入了解, 最後定期或不定期由自己或會計師執行內部稽核。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