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原料成本應依實際耗用情形轉列為成本,但公司應依規定編製成本表,送請國稅局查核,若原料耗用數量有超過財政部頒訂原物料耗用水準者,會被超耗剔除補稅。所詢問題個人判斷,應是貴公司委任記帳業者無法編製成本表,依同業標準毛利率申報,會導致帳上存貨金額與庫存金額會有差異。建議財務上應依實際原料耗用數量及成本入帳,但報稅時再依法調整,如此可以避免採用同業利潤率標準多繳稅,也可以財務帳上,虛盈實虧而需分配盈餘,增加股東個人綜所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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