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當公司實際給付的薪資低於投保薪資,公司本就有權利向勞健保局提出降低投保金額的申請。
一般而言,在申請調降投保薪資時,需要提出公司實際支付員工薪資的明細及支付事實證明,通常我們依規定,用最近六個月的平均經常性薪資,作為調整投保金額的計算依據。
不少公司每個月都會向勞健保局提出調整薪資的申請,以保障公司與員工的權益。勞健保局也不會每次都查核實際支付薪資情形,但公司必需保留相關單據備查。
經常性的變動投保薪資,若是每次都用郵寄申請的並不環保,所以可以考慮申請公司的工商憑證,用來在網路上作保費調整,及加退保的動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