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1.營業稅:每月營業額未達20萬,可免用統一發票,但營業稅還是要查定課徵,國稅局會每三個月發單徵收。若需開立發票,則以每期(二月申報一次)進銷項稅額互抵後,繳納(銷項稅額大於進項稅額)或留抵稅額(銷項稅額小於進項稅額)
2.營利事業所得稅:年度課稅所得額小於12萬(含),營所稅免稅。超過12萬以上就需依法繳稅。所謂「課稅所得額」並非「營業額」,其等於(收入-成本及費用+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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