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勞務業或服務業【設計專案】的成本計算,可分別依照各專案所發生之直接人工與直接相關的設計費用--直接歸屬至各專案中。
(2)對於未完工專案的專屬成本--即屬【在建工程】性質的存貨成本。
(3)在特定專案收入發生同期,其專屬成本則配合轉列銷貨成本。
(4)如部分收入已認列為已實現收入,其專屬成本則依照完工百分比法認列銷貨成本,其未認列部分則仍屬勞務存貨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