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股東人數限制:依[公司法]第356條之1規定,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有50人上限。2.股份轉讓限制:依[公司法]第111條規定,有限公司股東,非得其他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依[公司法]第356條之5規定,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之限制,應於章程載明。3.增資:依[公司法]第356條之6規定,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應擇一採行票面金額股或無票面金額股。4.公開發行:依[公司法]第356條之4規定,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得經由證券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商經營股權群眾募集平台,公開發行或募集有價證券。5.經營權旁落: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仍有遭有意入主收購股份入主取得公司經營權可能。6.股權轉移: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經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後,得向社會大眾不特定人募資及轉移股份,分享利潤及經營成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