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資產既已達耐用年限不堪繼續使用,則應即辦理報廢(不須向稅務機關報備),將資產成本與累計折舊金額沖轉,不但可以節省帳管成本,並可清除不堪使用之資產空間,使公司有充裕之作業場所。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當資產已達耐用年限且資產不再使用,已完全提列折舊且無殘值,而將予以報廢時,則應將此資產的成本及其累計折舊帳戶對沖。若資產已經完全提列折舊,但仍可繼續使用,則仍應將其成本及累計折舊留在帳上,不需再提列折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