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存貨報廢主要是依營利事業查核準則之規定,請該管稽徵機關監毀益取得證明文件,使公司可以認列損失。2.存貨報廢是屬公司的損失,綜合損益表 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淨利,存貨報廢損失愈大,淨利則愈低。3.公司購買或生產商品,建議係依預算進行,了解預估銷售數量後,則可知應購買及生產的數量,不要只做損益表管理,更要進行資產負債表管理。若為降低單位成本而購買或生產過多商品,而未出售之商品存貨則有過時、遺失、保管等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依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101條之1規定,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或因呆滯而無法出售、加工製造等因素而報廢者,除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並檢附相關資料核實認定其報廢損失者外,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或經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取具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商品報廢損失對當期損益有所影響,亦同額減少存貨之金額。對於進銷存管理,特別是庫存管理,可以避免存貨囤積過時或過久毀損之損失,亦可減少倉儲成本,降低銷貨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