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廠商在美國電商平台銷售,建議您先確認其銷售對象是我國境內消費者或是境外外國人?商品係由國內供貨抑或由美國發貨?釐清銷售行為是否屬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課徵範圍,且是否為進口或外銷?才能分析比較在台灣還是美國設立公司之稅負。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評估,美國在去(106)年降低營所稅稅率由35%降至17%,我國(台灣)則是由17%增加至20%,美國相對台灣有營所稅3%節稅空間。2.惟台灣鼓勵外銷,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第7條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且進項稅額可以退還;美國則是各州依不同徵收稅率約5%銷售稅;如此一來,至少有營業稅5%節稅空間。3.比較銷售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設在台灣應較具節稅空間,況且台灣人事成本或其他物流供應鏈及金流金資系統支援配合,亦需納入整體營運成本體系考量。供參~敬祝~鴻圖大展~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