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如果是在購買國外軟體時所加購之延長服務年限,則可將所有成本列為預付費用或無形資產或未攤銷費用等會計項目,再按服務年限攤提為年度費用。如果是先前已購買之國外軟體,在原來服務年限內或屆滿時,再支付費用以延長服務年限者,該筆支出依原先認列之會計項目列帳,再將帳面金額(即未分攤之餘額加計延長服務所支付金額),按剩餘服務年數攤提為年度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因使用國外授權之軟體,因期限延長,其所支付之延長使用費用,可以依延長年限逐期攤提為費用或成本。至於支付時,其會計科目可以為預付費用或無形資產或未攤銷費用,可以配合當初購買該軟體入帳之會計科目,一致性使用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