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買賣業及製造業應以發貨時為限。但發貨前已收之貨款部份,應先行開立。但如以書面約定銷售之貨物,必須買受人承認買賣契約始生效力者,以買受人承認時為限。誘因商業會計法第10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採權責發生制,費用於確定應付時,即行入帳,而採現金收付制,係費用於付出現金時,始行入
帳。因此,貴公司係以驗收確認後通知對方開立發票,依上述規定,發票日與驗收日應屬同日,但實務上對方公司可能延後開立發票,而造成驗收日與發票日不同,不過這並不影響公司入帳之時點,採權責發生制者,應於驗收日(應付發生)即入帳,而採現金收付制,係於付出現金時,始行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廖美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進貨入帳應以進貨日或驗收日為入帳日,故應依照進貨驗收單日期,而非廠商開立發票的日期立帳。但一般來說立帳日應等於進貨日。廠商開立發票日可以早於立帳日,但不應晚於立帳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