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美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製成品」:係指已完成生產可供銷售,而尚未出售之產品。
2.「在製品」:係指已投入原料開始加工、而尚未完工之半成品。
3.故在製品是否轉入製成品,應依產品是否加工完成而定,和公司是否收到訂單無涉。當月份的人工成本、製造費用$700000 ,應先切入在製品分錄,再依產品完工程度,當期已加工完成,成為製成品部份,應從再製品轉入製成品。至於當期接獲訂單出貨部份,則應從製成品再轉入銷貨成本,以符合配合原則。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依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規定,所得稅法第24條第1項所稱營利事業所得,依第2目製造業之規定:(1)製造成本=(期初存料+進料-期末存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2)製成品成本=期初在製品存貨+製造成本-期末在製品存貨,(3)銷貨成本=期初製成品存貨+製成品成本-期末製成品存貨,(4)銷貨淨額=銷貨總額-(銷貨退回+銷貨折讓),(5)銷貨毛利=銷貨淨額-銷貨成本,(6)營業淨利=銷貨毛利-(銷售費用+管理費用),(7)純益額(所得額)=營業淨利+非營業收益-非營業損失。2.因此生產製造過程階段,所發生投入之原料、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會影響製造成本及製成品成本等成本,及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3)旨揭問題,由於尚未承接訂單銷售,依據配合原則,不能認列銷貨成本,惟不影響製造成本及製成品成本等存貨成本結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